- 今日記事:高雄港44、45號碼頭就是用來卸載像「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」中CCC1518.00.50.00-2「未列名非食用之動、植物油脂或本章不同油脂餾分物之混合物或調製品」那樣關稅6%飼料油的不具危險性之散裝液化貨物的公用碼頭,主要以油罐車提貨,油輪卸貨/油罐車提貨時依照程序會有公證人在場,而且公證人那兒要留存可供查驗的提貨油品樣本。當44、45號碼頭擁擠時,也可以利用57號碼頭來進行油罐車提貨(←常會使用57號碼頭的業者還包括李長榮和奇美)。
- 對我的意義:44、45號碼頭離保三第二大隊第一中隊42CY安檢小隊好像不太遠,碼頭邊的保安監督人寫下來存進「警大老師好像沒有這樣教」的非法經濟案件稽查資料庫。
- 新發現:在碼頭這一年裡學到的保三貨櫃落地檢查風險篩選標準 —
。1年以上無落地檢查紀錄者。列管可疑之廠商及報關行。僅以手機號碼做為公司營業聯絡電話。初次申報新進。公司名稱為個人獨資公司。公司營業登記資本額低於150萬元。國貨復進口。一年內變更負責人。產地為毒品產區。等級C3。卸存地與上次不同
- 我的行動:2017年檢察、衛生機關合作建立食藥犯罪案件聯繫平台之後的一天天一點點#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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